電動自行車帶給人們方便的同時,也伴生諸多的安全風險。騎行安全,受駕駛人安全意識、車輛性能、道路環境、其他交通參與者等多種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影響,必須從自身做起,堅持“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”,自覺做好安全防范。現提示提醒所有騎行人員,在騎行中自覺做到“十要十不要”,維護自身安全和公眾安全。
規范佩戴合格的頭盔,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駕駛電動自行車明確的基本要求。頭盔能夠有效吸收外力沖擊,減輕頭部創傷,防止顱腦損傷等嚴重后果。
“靠右行駛”是基本規則,能夠確保道路行駛順暢并降低正面碰撞的風險。注意克服超車搶道、轉彎占道等違法違章行為。
“十次事故九次快”“欲速則不達”。應當知道開快車和追逐行駛的危險性,控制車速可有效延長反應時間,減少交通事故發生。
騎行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,可以載一名12歲以下的兒童,其他情況禁止載人。超載或違規載物會影響車輛的安全性,增大交通事故風險隱患。在判定騎車載人交通事故責任時,駕車人一般應負主要責任。
專注駕車能夠實時掌握交通環境情況,感知道路風險,能夠緊急避險,避免因分心引發交通事故。不要駕車看手機、打電話,不要在行車時互相閑談聊天。
騎行時應當雙手控制車把,以提高車輛操作的精準度和穩定性,及時應對突發情況。不要一手扶把,一手脫把(或者持物),遇到緊急情況時持車不力,把車不穩,極易造成翻車事故。
自覺遵守交規,依次行進,避免占用過多車道或妨礙其他車輛通行。
8.要各行其道,不要隨意變道或與人群混行
遵守車道劃分,避免頻繁變道或無信號的突然變道行為,確保所有交通參與者的安全。在有行人通過時,應當禮讓行人。
平穩駕駛可以有效減少車輛失控的風險,急轉彎或急剎車容易導致打滑、翻車、碰撞等嚴重交通事故。
行車時,要注意觀察路口,查看路情,及時應對復雜環境,避免憑直覺行車,不要強行超車,講究交通禮儀,注意文明禮讓。